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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所系列之11:Weil
Weil, Gotshal & Manges LLP (威嘉律师事务所)由 Frank Weil、Sylvan Gotshal和Horace Manges于1931年创立于纽约,名称从设立时一直沿用至今。Frank Weil出生于纽约,1917年从哥大法学院取得法学学士学位。Sylvan Gotshal出生于田纳西州的孟菲斯,1920年从哥大法学院取得法学学士学位。Horace Manges也是一位纽约人,同样毕业于哥大法学院。
自成立后的四十余年,Weil一直在纽约发展,直到1975年在DC设立了办公室,1980年代又相继在迈阿密、休斯顿和达拉斯设立办公室,1991年在硅谷设立办公室。1990年代Weil开始在欧洲设立办公室,先后设立了布达佩斯(2018年关闭)、布拉格、华沙、伦敦、法兰克福、巴黎和慕尼黑办公室。21世纪起,Weil在亚洲先后设立了北京、迪拜(2017年关闭)、香港和上海办公室。目前在美国国内还有波士顿和普林斯顿办公室。如今总共约有1,100名律师,分布在上述17个办公室。
Weil纽约办公室自1968年以来一直在通用汽车大楼办公,从那里可以俯瞰中央公园。
Weil的强势业务包括破产/重整、并购、证券诉讼和税务,其中破产/重整业务非常厉害,在美国数一数二,曾处理过通用汽车、雷曼兄弟和美国航空等破产案件。